临床肝胆病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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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母婴传播临床管理流程(三)—母乳喂养

今天给战友们介绍一下乙肝妈妈的母乳喂养和产后随访问题!

母乳喂养

母乳喂养不会增加婴儿乙肝病毒感染率,感染乙肝病毒的妈妈可以在分娩后进行母乳喂养。无需检测母乳中的 HBsAg 和/或 HBV DNA。

    对于没有服用抗病毒药物的母亲,新生儿在接受标准化联合免疫后可以进行母乳喂养。母乳喂养并未增加HBV母婴传播的发生率。如果母亲在母乳喂养期间有乙肝活动,可根据《慢性乙肝防治指南(2019更新版)》中慢性乙肝患者的治疗原则给予抗病毒治疗。如果您接受 TDF 治疗,您可以进行母乳喂养。

    为阻断HBV母婴传播而服用抗病毒药物的孕妇应在分娩后停止服用该药物。婴儿接受联合免疫后,即可进行母乳喂养。

为治疗乙型肝炎而服用抗病毒药物的孕妇应在分娩后继续服用该药物。如果使用TDF进行治疗,由于TDF在乳汁中所含的药物很少,宝宝可以接受母乳喂养。

妈妈的产后随访

感染 HBV 的母亲在分娩后可能会出现 ALT 升高。研究表明,产后24周内,约28%的HBV感染母亲出现肝功能异常。孕妇体内HBV DNA的高负荷是肝功能异常的危险因素。

    分娩后继续服用抗病毒药物者,按慢性乙肝患者随访计划进行随访。分娩后1年内每2个月复查肝功能和HBV DNA;乙肝血清标志物、甲胎蛋白和HBV DNA应每6个月复查一次。上腹部超声和肝脏瞬时弹性成像。

    产后停药和未服用抗病毒药物者,产后6-8周复查肝功能生化指标和HBV DNA。如果肝功能正常,分娩后每3个月检查一次肝功能和HBV DNA。如肝功能异常,符合抗病毒治疗指征,应开始抗病毒治疗。

参考:阻断乙肝病毒母婴传播的临床管理流程(2021)[J/OL].临床肝胆病杂志:1-5[2021-03-14].